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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供电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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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供电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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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标识标牌的设置,包括位置(角度)、标牌尺寸、板面设计、反光膜等级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设计与相关规范执行,确保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的使用。


1、材料要求


标识标牌作业所用材料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应急避难场所》等相关规范要求。


2、质量保证措施


⑴所有标识标牌所用材料(包括反光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技术要求。


⑵标识标牌加工应按设计尺寸严格控制,并严格按《指南》的加工程序和规定施工。


⑶标识标牌及反光膜的加工制作均采用车间化作业。


⑷反光膜粘贴完后应满足逆反射系数和平整度要求,并采用相关仪器检测合格方可进入现场安装。


3、施工质量标准


⑴标识标牌的尺寸和质量符合要求。


⑵标识标牌安装位置准确,角度符合要求,且安装牢固。


⑶标识标牌应清晰、反光效果明显。

4、应急供电标识牌

功能:应急供电设施,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保障避难场所内人员的照明、医疗、通讯用电需要。供、发电设施还具备防触电、防雷击保护措施。

技术要求:

1)应设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

2)I类、II 类应急避难场所应不少于两路独立的供电系统,并按 GB 50052 的要求进行供配电设计。

3)I类、II 类应急避难场所应配置可移动发电设施作为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满足灾时应急避难 场所内的用电需要。

4)具备条件的应急避难场所宜配置太阳能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

1)应急避难场所供电系统、发电设施应设置防触电保护措施。

2) 应急避难场所供电系统、发电设施应设置防雷击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