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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医疗救护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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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医疗救护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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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标识标牌的设置,包括位置(角度)、标牌尺寸、板面设计、反光膜等级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设计与相关规范执行,确保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的使用。


1、材料要求


标识标牌作业所用材料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应急避难场所》等相关规范要求。


2、质量保证措施


⑴所有标识标牌所用材料(包括反光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技术要求。


⑵标识标牌加工应按设计尺寸严格控制,并严格按《指南》的加工程序和规定施工。


⑶标识标牌及反光膜的加工制作均采用车间化作业。


⑷反光膜粘贴完后应满足逆反射系数和平整度要求,并采用相关仪器检测合格方可进入现场安装。


3、施工质量标准


⑴标识标牌的尺寸和质量符合要求。


⑵标识标牌安装位置准确,角度符合要求,且安装牢固。


⑶标识标牌应清晰、反光效果明显。

4、应急医疗救护标识牌


功能:应急医疗救护,设有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能为灾时避难人员提供卫生诊断、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病防治、医疗急救、病人转院救治医疗、药物发放等服务。

技能要求:

1) I 类、II 类应急避难场所应选择场所周边 1000 m 范围内的医院作为应急医疗卫生救护保障。

2) I 类、II 类、Ⅲ类应急避难场所应根据避难人员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需求设置应急医疗卫生所, 避难单元应设置医疗卫生室或医疗点。

注意事项:

1)I 类、II 类应急避难场所宜设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

2)I 类、II 类、Ⅲ类应急避难场所应划定存放卫生防疫药品和器材的场所。